问题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判多少年 |
释义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故意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明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这是一项选择性罪名,指的不仅是行为方式的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的选择。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有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这是一项选择性罪名,不仅涉及行为方式的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的选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条 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 至第一百四十八条 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 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巨四十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 至第一百四十八条 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 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 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 至第一百四十八条 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 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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