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暂扣期满未取,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自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是交警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以便交警作出正确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您好。我想问一下。由于酒驾,我的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 酒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做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起计算,往后算六个月即可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能拿出来多久? 对于酒后多长时间才能开车,或者喝多少酒能够开车根据人体的差异,有的人对于酒精吸收比较快,代谢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代谢也慢。其次是酒类制品的酒精含量有差异。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低度酒酒精含量低,啤酒的酒精含量更低。因此,不能很好地界定喝酒以后多长时间才可以驾车。酒驾处罚有哪些1、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2、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踏板摩托车。有驾驶证。有行驶证。有牌照。交警会扣车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在出现法定事由时,交警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你好,我就是这样。醉酒后,我逃跑了,然后自首了。但是我开了一辆私家车,但是我被禁止终身驾驶营运车。车没有禁止我驾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12年的醉酒驾驶政策是16年。我可以申请复议驾驶营运车辆吗?老师 醉酒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营运车吊销驾驶证的五年后可重新靠驾驶证,但是醉酒驾驶营运车的为十年后可重新申请其他类型的机动车;酒驾或者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为终生不得重新考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吊销期满后,通过在驾校报名重新学习考试,完成相关的考试之后即可再次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几分 驾驶证扣证期间驾驶机动车处罚如下: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驾驶证暂扣怎么解除1、依法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完所有违法记录即可解除;2、因为行政处罚被扣留驾驶证的则必须等到行政处罚期满后才能解除驾驶证扣留状态;3、因为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被扣留的,需要考试合格后才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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