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欠公司上门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清欠公司上门合法吗 清欠公司上门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清欠公司如果是依法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则是合法的,但其经营手段也必须合法。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无资质的清欠公司,则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催款公司没有采取威胁、侮辱、恐吓等方式催款,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不违法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违法: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公司欠债被起诉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被起诉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公司欠债被起诉后是什么后果 1.会被处以滞纳金、债务人承担违约金。 2.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的,计入信用黑名单;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会被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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