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和类型 |
释义 |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类型是: 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一、累犯判刑后能监外执行吗 累犯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唯一一个不能自理的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能监视居住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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