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即根据医疗保险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当被保险人产生医疗费用后需按要求给予医疗金额补偿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补偿原则可以通过现金赔付、更换、重置等方式进行实施。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则具有针对性,是专门针对医疗费用产生的住院、消费、挂号等支出项进行专项费用补偿。 适合于损失补偿原则的相关保险业务,需要和保险人的代为求偿权联系在一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