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军人遗孀能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退伍军人死亡后,根据不同情况,有丧葬费、抚恤金等补贴,但一般情况下没有社保和民政的补贴,遗孀可根据残疾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低保等救济性补助。 法律分析 退伍军人有工作单位或者从工作单位退休的,本人死亡后按照政策有丧葬费和一点补贴。 退伍军人有工作单位或者在退休前非因工(因病)死亡的,本人死亡后有丧葬费,其配偶无工作的,年龄55岁以上或因残疾丧失劳动力的,有抚恤金。 退伍军人无工作的,但属于参战人员、功臣英模的,由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依据本地政策给予补助。 除上述情况外,退伍军人死亡一般没有社保和民政的补贴,其遗孀可以根据本人残疾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低保等救济性补助。 拓展延伸 退伍军人遗孀的福利权益有哪些? 退伍军人遗孀作为退伍军人的配偶,在享受一系列福利权益方面拥有特殊待遇。首先,她们有资格申请退伍军人遗属抚恤金,这是一种经济援助,旨在帮助她们应对丧偶后的经济困难。此外,退伍军人遗孀还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福利,包括退伍军人医疗保险计划和医疗援助计划。此外,她们还有资格申请退伍军人遗属住房补贴,以帮助她们获得合适的住房条件。退伍军人遗孀还可以享受教育援助,包括退伍军人遗属教育援助计划和退伍军人遗属教育补助金。总之,退伍军人遗孀在福利权益方面享有多种特殊待遇,以帮助她们过上稳定和尊严的生活。 结语 退伍军人遗孀作为退伍军人的配偶,在福利权益方面享有特殊待遇。除了可以申请退伍军人遗属抚恤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和教育援助等福利,她们还能根据个人残疾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低保等救济性补助。这些福利措施旨在帮助退伍军人遗孀度过丧偶后的经济困难,让她们能够过上稳定和尊严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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