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离婚协议中自行拟定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若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协议内容,如房产变更的,需要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支付折价款的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给付。离婚后夫妻对于子女应当具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