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明: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私有房产,有价证券,现金,个人经营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经济收入状况。证明中需包括财产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房屋座落、面积、价值等具体信息。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所需证明: (1) 双方婚前个人财产情况,如有,需提供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价值、购买时间、存放地点等相关证据。 (2) 共同财产情况需提供同个人财产证据。 (3) 双方是否共同购置私有房产,如有,需提供房屋座落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现状使用情况、房屋价值等相关证据。 (4) 是否有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账号、户名、金额、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存款类型等相关证据,并说明现由谁持有存单。 (5) 现金情况,包括人民币、港币、外币,需提供具体数额、由谁掌握等相关证据。 (6) 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 债权情况,包括债权数额、义务人情况等相关证据。 (8) 债务情况,需提供有关证据。 (9) 双方经济收入情况,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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