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工伤医疗费用;(二)工伤康复费用;(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到本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辅助器具配置、维修及更换费用;(六)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检查费;(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伤残津贴;(九)生活护理费;(十)丧葬补助金;(十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项目。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二)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