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鉴定文书分为《鉴定书》、《检验鉴定报告》和《检验意见书》三种格式。客观反映鉴定的由来、鉴定过程,经过检验、论证得出确定性鉴定意见的,出具《鉴定书》。客观反映鉴定的由来、鉴定过程,直接得出检验结果的,出具《检验鉴定报告》。客观反映鉴定的由来、鉴定过程,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不一致或者作出倾向性鉴定意见的,出具《检验意见书》。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第八条 鉴定人义务: (一)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案件秘密; (三)及时出具鉴定结论; (四)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的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