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镇住宅用地是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 包括: ①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②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③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④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居住用地在城市规划中共分了四类: 一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指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简单来说,一类居住用地就是低密度、低容积率的住宅,一般开发为别墅等低层住宅。二类居住用地的指标要宽松一点,开发商可以盖更高的楼,所以二类居住用地是城市的主流。但是注意一点,严格来讲并不是说二类居住用地就不能建别墅,建不建别墅完全看容积率要求,何况目前规划条件中只规定容积率的上限值,并且开发商也可以一部分高层,一部分别墅的。 法律依据: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设施,不含配套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用地。包含一类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指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指配套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高层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指配套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