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具体的赔偿如下: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三)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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