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吗 |
释义 | 清算组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因为公司的人员是最了解公司的情况的,清算时也会更有效率。还可以由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具备职业资格的相关人员中产生。 一、选任清算人的四种方式 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由主管机关选任。 二、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事项 公司清算程序事项如下: 1、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执行清算方案,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非公司股东是否可以任监事 非公司股东可以任监事。监事会成员由两类人员组成:一是股东代表;二是公司员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此外,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可以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成员,可以是企业内部人员,也可以是企业外部人员,但不必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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