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转让合同有哪些情形无效 |
释义 | 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一、房屋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情形 有下列情形: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房屋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情形有哪些 房屋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情形有: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三、买二手房买卖如何获得双倍赔偿 房屋买卖获得双倍赔偿的情形有: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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