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承担的支付责任但未履行属于损失。有能力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有能力执行”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丧失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不能以犯罪论处。“拒不履行”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