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证更名需要哪些资料?
释义
    关于夫妻房产证更名所需要的材料,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那么,夫妻房产证更名需要哪些资料,也因此而有所不同,下面进行简单介绍一下:(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身份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夫妻房产证更名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4、房屋所有权证;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夫妻房产证更名费用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月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三种情况,可免征契税:(1)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2)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3)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夫妻更名需要交什么费需交办理新房本工本费10元。夫妻更名办理流程及条件去当地住建委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离婚后进行会对房产分割,导致房产证上的名字需要变更。离婚后房产需要进行过户,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房产证更名。那么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5)离婚证及复印件;(6)房产证;(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费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另外,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等。
    成都户口更名资料需要有哪些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父母离婚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如一方不能到场的,由公证机关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亲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2)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4)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5)亲属关系证明(随父或随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6)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的出具)(原件);(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8)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出家或还俗的证明(出家或还俗的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9)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