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无理由拒赔事故损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保险合同中不存在明确的免费条款,保险公司不能无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同时,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要求理赔方提供补充证据必须合理、合法,不能没有根据地随意要求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认定、责任和给付保险金等事项应当出具书面答复。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保险合同中没有免费条款的,保险人不能拒绝理赔或者降低赔偿额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结构、目的和公平原则等因素,从各自能够提供的资料入手,确定合同的含义,尽量使合同实现其约定的目的。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免赔条款的情况下,不能无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人提供补充证据,应当有合法、合理的根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公平原则,损害对方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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