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一条中华鲟判多少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实行全江禁捕和限制科研用鱼,将中华鲟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国家先后投资支持湖北省、四川省在长江沿岸建立渔政站,并帮助渔民转产转业。中国已建立了3个中华鲟保护区,即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市级,2002年),湖北省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国家级,2004年),江苏省东台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省级,2000年)。其中东台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是最早建立的,该保护区是江苏省级保护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衍生问题: 中华鲟保护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的问题?第一,葛洲坝截流后出生和放流的中华鲟洄游产卵繁殖的数量极少。第二,中华鲟放流的规模和规格过小,中华鲟增殖放流实际效果不明显。第三,一旦三峡大坝截流,葛洲坝下的产卵场水位将降低,可能给中华鲟造成致命的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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