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居民身份证签发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福州居民身份证签发流程怎么走 1、受理:派出所查验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核查;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出具书面告知书; 2、审核: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上报 3、核准:设区市公安局户政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 4、办结:派出所根据核准的批复,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户口簿 法律分析 一:福州居民身份证签发流程怎么走 1、受理:派出所查验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核查;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出具书面告知书; 2、审核: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上报 3、核准:设区市公安局户政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 4、办结:派出所根据核准的批复,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户口簿 二:福州居民身份证签发的申报材料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一代证、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其中之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常住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换证的,由本人提供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填写完整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加急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全国各省I(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含跨省、省内)异地申办、挂失申报业务 三:福州居民身份证签发的设定依据 1.《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2.《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8号)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有很多公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还没有毕业,这时候可以先提供自己的学生证去办理居民身份证,或者如果公民是已婚的话,可以提供自己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去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同的人群可以提交不同的证件。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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