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的孩子能不能给弟弟 |
释义 | 无论是谁的孩子,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其次民政局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否则法律不予承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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