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目前我国 社会保险 制度的具体实践来归纳,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制度: (1)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是规范包括基本 养老保险 费、基本 医疗保险 费以及 失业保险 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加强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和保障社会保险费的发放而专门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该制度与具体的社会保险险种结合,同时又独立于这些具体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建设,对于培育和促进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城镇职工 退休 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来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费的征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3)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包括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等内容。 (4)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涉及失业保险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以及失业保险待遇等内容。 (5) 工伤保险 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 职业病 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以及分散 工伤 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建立和管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等内容。 (6) 生育保险 制度:生育保险制度是为了维护 女职工 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