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法院申请提款是写提款申请书。申请提交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债务依据,如合同、债务凭证、司法文书等; 3、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找不到债权人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收到提取存款的电信、通知等; 4、提取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提取的货币可以通过转账和汇款交付,名称、类型、数量等清单应提供给不易移动的提取物; 6、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