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关联交易,一般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侵占公司财产,一般是指对公司财产具有保管权的人员,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等。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