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工作日包括周六周日吗 |
释义 | 两个工作日,就是除去双休日和节假日,比如约定·两个工作日完成,正好赶上周末那就是下周二完成。工作日通常指的是,周一到周五。 两个工作日,就是周一到周五连续两天,不算周六和周日的。 一、工作日 工作日的基本解释: 1. 一天中按规定做工作的时间。 2. 按规定应该工作的日子。 工作日的详细解释: 按规定应该工作的日子:本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工作日,星期六和星期天是休息日。 二、工作日的计算方法 1、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 三、工作日的分类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1、折叠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 我国长期以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职工每周工作6天、48小时工作周制度。 根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至1995年4月30日,实行职工平均每周工作5天半、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周制度。 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职工每周工作5天、40小时工作周制度。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企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工作日为250天。 标准工作日是我国工时制度立法的基础。 2、折叠缩短工作日 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 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有如下几种: (1)每个工作日时间少于8小时的。 如从事矿山井下、高山、严重有害有毒、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工作的职工。 近年来,纺织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时办法,化工业每天缩短为6或7小时,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时制,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均为繁重体力劳动,依本行业特点都实行不同程度的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 (2)夜班工作时间减少1小时。夜班工作一般指是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单位,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的时间。 夜班工作改变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负荷,工作起来比较辛苦,为此规定从事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减少1小时,发给夜班津贴。 还有些连续生产不容间断的工作必须安排夜班,如钢铁冶炼、发电等夜班工作时间可与白班相同,但要给夜班劳动者增发夜班津贴。 国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工、怀孕满7个月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工禁止安排夜班工作。 (3)女职工哺乳时间减少1小时。 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 一般规定,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合计1小时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4)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为保障其健康成长。 3、折叠延长工作日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时数的工作日。 对于从事受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工作的职工,可适用于忙季工作时间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而闲季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如地质、石油、制盐、糖业等。 4、折叠无定时工作日 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如,某些领导人员及其助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森林巡查人员等职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 实际上无定时工作日的职工是适用于标准工作时间来进行工作的,只是有些工作需要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才能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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