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标的怎样算 |
释义 | 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一、债权担保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债权担保合同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即债权担保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范围限定,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3、债权担保合同的其他特征。 二、使用他人担保信息要注意哪些风险 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损失;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3.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有什么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担保就是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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