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务局判定研发费用为: 1、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等。 税务局的机构职责为: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等。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