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利益输送行为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接受他人贿赂的行为。与其他职务犯罪形态的区别在于,利益输送行为并不一定导致实际的损失或者侵害行为的发生,但其本身已经违反了职务行为的规范。 法律依据: 1.《刑法》第383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接受他人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0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接受他人贿赂的行为进行监察调查。”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利益输送行为的违法性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强调了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监管机构的监察职责。利益输送行为与其他职务犯罪形态的区分需要综合考虑具体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