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字〔2020〕130号)文件规定,暂定潍坊市202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457元/月。 【法律依据】: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一、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四、菏泽市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暂定缴费基数,由本市确定并报我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