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如下: 1、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 2、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一、农民工保证金交到哪个部门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二、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把重要的几条内容写的详细、具体,比如劳动报酬,一定要写明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以便将来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就可以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因为这些内容涉及农民工的方方面面,当这些内容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农民工应妥善保管。如果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农民工在签字时一定要谨慎,对文字仔细推敲,发现表述不清,内容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为了稳妥起见,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可向有关部门或者职业介绍机构详细咨询,确定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公平性。特别提醒,劳动合同牵扯到数字时,一定要使用大写汉字。 1、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不要签订下面几种合同: (1)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由于这种情况缺少书面的文字证据,农民工往往有口难辩; (2)生死合同。一些存在危险性行业的企业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内容来逃避责任。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取消这些不合理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功,一旦发生事故,农民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这些条款无效。 (3)“两张皮”合同。什么叫做“两张皮”合同呢?有些用人单位害怕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劳动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4)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求职心切的心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农民工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就以“合法”的名义扣除这部分押金。这类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农民工可以拒绝;实在无法拒绝,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据,以备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作为证据。 (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一旦签订这样的合同,就如同卖身一样完全失去行动自由。在工作中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农民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时间是法定节假日能发三倍工资吗 我国的《劳动法》中第44条规定,有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支付给劳动者多出应该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 1.管理者让劳动者加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报酬不能低于工资的150%。 2.周末两天本应该休息,但是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节假日让劳动者来公司加班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300%。 《劳动合同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要限期让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薪资或者经济补偿等等,工资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必须支付少给的部分,到期不给钱的,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没有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报酬的 2.给予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管理者安排劳动者加班确不给予加班薪资的 4.开除解雇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报酬的。 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月发放,下月发放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以及不给加班补助的,劳动者都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因为用人单位不及时发放工资的,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人员让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如果还是无法让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此时如果单位依旧欠钱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拿到属于自己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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