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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能不能贷款买房
释义
    法律分析: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能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一、商业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1、提交贷款申请:当你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可以向银行申办商业贷款了。无论是一手房贷还是二手房贷,都需要将银行认可的齐全材料递交给银行审核,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除了以上五项资料外,不同银行对商业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还要详细询问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就会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商业贷款一般审核时间是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
    在银行受理调查期间,会根据情况要求贷款申请人补充一些资料,因此,这段时间贷款申请人需与银行保持联络。
    3、银行核实审批:贷款银行会针对几方面进行核实:房屋的情况、借款人的资质信用情况等。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如果贷款申请人的信用不良,会直接导致贷款申请的失败,因此生活中积累良好的个人信用是很重要的。
    4、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要在该银行开户,领借记卡并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在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的时候一定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细则,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5、银行发放贷款: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打入到房产开发商的账户,借贷关系成立,贷款人按规定偿还贷款。
    二、按揭买房三证要押在银行吗
    即使现在不能拿出全款买房,但按揭买房还是能够满足买房的决心,可实际中,许多人想要走这条路买房,但却不知道怎么走这中间的程序。不过,要确定按揭买房的,也就要走下面几步: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按揭买房,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项目是否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等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4、签订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开发商和银行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持《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不过,按揭买房三证并不是全部要压在银行,银行只押房产证或还有土地证,契税票由自己保管即可。
    但实践中,很多银行现在只需要要房产证办理登记抵押手续,在房产证后页面其他项权利上标明已办理抵押等类似字样说明,便会将房产证退还给买房者,很多买房者贷款买房后,往往依然能手拿三证。
    三、常州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买房时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贷款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借款人须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需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有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有贷款银行保管。支用贷款,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贷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贷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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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3: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