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人证词要怎样才能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证明劳动关系的证人证词要怎样才能有效 如果只用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要想达到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目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提供证人证言,并出具了书面证人证言; 2、其他劳动者能够证明其本人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具体证据如: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他劳动者的社保清单); 3、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到法庭出庭作证。 满足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人证言基本上可以作为法庭认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采纳。 二、哪些证据材料可以证实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三、在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 综上所述,员工提出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有效的话要满足一些条件,包括其它员工主动到场作证,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其它员工可以证实申请人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除了这个,员工还应该收集工资单、考勤表等材料,总之,证据材料越多越好。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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