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量刑中有哪些从轻,减轻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