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罪吸收轻罪原则所包括的具体情形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数个死刑的或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数个无期徒刑的或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既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又被判处罚金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