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取得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婚前取得所有权不分割,婚后则协商分配。如无法协商,婚前购买并有首付的归该方所有,夫妻共同还贷。若首付方名下,则房屋和未偿还贷款归该方所有。婚前购房离婚时的分配方式:如果房产在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则不进行分割,除非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如果婚后取得所有权,则由双方协商分配,如果无法协商且房屋是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的,则归属于该方,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如果房屋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则房屋和未偿还贷款归该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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