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会出现股东出于融资、移民搬迁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份)转让给他人的情况。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东将自己持有股份依法转让即可,无须其他股东的同意;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则有所不同,今天律师就和大家分享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中的一些特殊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对外转让,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 股权的对内转让。相较于对外转让而言,股东对内转让股权是十分自由的,它不需要将股权转让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也不需要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仅股东A和股东B就股权转让的事项达成合意即可。股东之间对内转让股权的,若公司章程中没有作出例外的规定,其他股东均不能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无论股权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公司都要将原股东持有的出资证明书注销,为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据出资证明书对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中记载的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日期等信息做出相应的修改,同时,还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以便新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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