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职工个人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职工个人一分钱也不用缴。 6、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