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组织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犯罪活动属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的,这类犯罪活动社会危害巨大,《 刑法 》犯罪中对于有组织犯罪的,都予以明确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 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