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的办法有什么 |
释义 | 债权人遭威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可追索债款。债务人可申请宣告失踪,代管人可从其财产中偿还借款。担保人或保证人可替代偿还。在讨债过程中,如果债务人威胁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判解决。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如果债务人申请宣告自己失踪,代管人可以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其代替偿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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