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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贷怎么才能转给另一方
释义
    离婚把房产更名过户给另一方后,房贷也会随之转到另一方名下。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先办理先办理析产登记,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拿到房产证后房贷便转到了另一方名下。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
    房产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更名,一种是过户。其中更名转变方式更加简便,也更加的省钱。房产更名是在拿到房产证之前,就进行产权的变更。如果说到过户,你会想到的肯定多数是购买二手房后要与前屋主进行房产正式“交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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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