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去吗 |
释义 |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两人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享有、债务分担、探视问题等方面均已达成一致意见,则协议离婚好,程序简单,男女双方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夫妻双方对上述事项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同时,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的;或者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或者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的,均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予以解决。如果男女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则需要男女双方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必须男女双方同时到场。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原则上法院需要原被告双方一并到场表示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愿。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可以结合案件情况缺席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如果原告确有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以结合原告出具的书面意见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双方到场。 一、离婚了怎么挽救 如果夫妻双方都要离婚,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 只要男女双方同意,需要准备离婚协议、结婚证,协议内需要对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作出明确的说明,之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但是,必须双方亲自到场。 (2)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 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二、在外地想离婚可以吗 在外地想离婚可以。但是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四)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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