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残保金谁承担 |
释义 | 劳务派遣残保金由派遣单位承担。劳务派遣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对劳务派遣的职工来进行相应的劳动保护的,这些劳动保护包括及时的缴纳社会保险,还有购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因为劳务派遣的人还是属于公司的在职人员,只要是属于公司的人员,就必须按在职人员来计算残保金的。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残保金一般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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