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人想要在内地办理离婚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香港居民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在国内办理结婚手续、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需要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证件。办理离婚登记时,需确保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证件、询问相关情况,并在满足条件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想在国内办理和香港人的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之前办理的结婚手续是在国内大陆地区办理。 然后双方一起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需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两位的离婚协议。 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决相关的问题。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想在国内办理和香港人的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之前办理的结婚手续是在国内大陆地区办理。双方需一起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需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如确属自愿离婚且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将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