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去世,口头留下遗嘱,婆婆可以代为写遗嘱吗,写的有效果吗 |
释义 | 这样写遗嘱才有效: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婆婆嫁人了,公公去世了,婆婆有权利卖房子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一般不可以买卖,另一方有权处理其所属份额的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分割,在其所属份额内依法享有处置房产的权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我老伴儿去世后,遗嘱房产留给了我,还需要通过我公公婆婆吗 老人留下遗嘱去世,房产按照继承上的规定继承。遗嘱继承人需要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然后进行遗嘱公证,拿到公证书后携带其他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的税费,完成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口头遗嘱有效吗,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口头 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件才有效:1、处于危急的情况下;2、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3、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4、遗嘱的内容合法;5、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没有公证,老人写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有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我婆婆去世了,公公将婆婆公公共有的房子,赠与大姑姐?我觉得不合理,我想起诉公公可以吗? 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相应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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