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不是收养,抚养是指长辈对晚辈的生活上照顾抚育、经济上资助扶持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仅指父母。收养是专指因收养行为而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人仅限于养父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一、过继一般有哪些条件 过继一般有以下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6、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收小孩的吗哪里有 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收养人)。因此,如果想收养孩子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当然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现实中,若想要收养儿童的话,光是收养人一方满足条件还不够,还需要被收养人、送养人都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收养儿童,当然此时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的手续,建立起来的收养关系才会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