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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