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后,可以保留公职。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一种处罚结果,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条件,简而言之,免予刑事处罚就是有罪而免罚,它有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即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会受到撤职处分,即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不能行使原职权。 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说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即当事人被撤职后,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不能行使原职权,当事人仍是公务员,保留公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