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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职务免职的处分
释义
    按处分的种类来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第33条把处分的种类明确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并没有“免职”一项。该条例第四十八条倒有“免职”一节,但只有转换职位、晋升或降低职务、离职学习超过一年、因病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等六种情况才符合免职条件。这里的“免职”属于正常工作变动,不是一种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处分的种类明确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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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