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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案法适用于从事档案什么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释义
    档案法,适用于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管理员丢失档案违不违法
    丢失档案是一种性质严重的档案违法,由于档案的不可再生性,丢失档案给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造成的损失是无可弥补和无法估量的。
    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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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4: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