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被判驱逐出境的人是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是附加刑的一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