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离婚后是否有继续居住权应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书面的居住权合同进行认定,如有书面订立居住权合同,则享有居住权;若无,则不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